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1.對不具備審批條件,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五個不批”原則進行環評審批的問題;2.污染物總量不執行、產業政策不落實、生態環境相關規劃約束不履行等違規審批問題;3.違反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規定,擅自降低分類管理要求,將報告書降低為報告表進行審批或指使建設單位將報告表降級為登記表進行備案問題;4.違反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規定,擅自提高分類管理要求,將登記表提高為報告表,報告表提高為報告書,或將環評豁免項目納入環評審批問題;5.超越法定職權,在未取得委托手續前對不屬于本部門審批權限的項目環評予以審批的越權審批問題;6.在項目環評審批過程中,通過提供虛假資料、出具虛假意見等方式幫助建設單位取得環評批復等弄虛作假問題;7.違反“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環評審批過程中違規設置前置和證明條件問題;8.違反環評審批程序規定、擅自取消環評報告書受理、審查、審批等公示環節以規避監督問題;9.各級環評管理部門指定、推介、暗示環評機構或由利害關系人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謀利的失職腐敗問題;
10.生態環境部門人員違反環評審批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要求建設單位進行利益輸送等失職腐敗問題。
1.是否存在執法人員對待群眾觀念淡薄,態度生硬,不保障執法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情況;3.是否存在對信訪調處過程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有案不立;對上級交辦、轉辦的生態環境信訪件或問題線索拖延不辦或不按時反饋的情況;4.是否存在執法人員著裝不規范、不亮證執法、"口大氣粗"等粗暴執法、野蠻執法的情況;5.是否存在執法人員隨意查企、針對性執法,未嚴格執行"雙隨機、一公開"及專項執法行動的情況;6.是否存在對違法排污企業只罰不管或者以罰代管,違法環境問題濤聲依舊的情況;7.是否存在執法過程中向企業推銷產品或者商品服務的情況;8.是否存在執法過程存在無證執法、單人執法,使用臨時人員、聘用人員以及未取得執法證的工勤人員執法等情況;9.是否存在執法過程未嚴格執行執法程序,隨意下達處罰決定,隨意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濫用行政裁量權的情況?10.是否存在對違法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未依法立案處罰的行為;11.是否存在對涉危涉重企業執法監管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情況;12.是否存在辦案效率低下,超時限辦理案件的情況;13.是否存在對減免處罰、撤案等情形適用法律條款不正確的情況;14.是否存在執法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收受財物、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的問題;
15.是否存在執法人員向相關人員通風報信、泄露案情,充當排污企業保護傘的問題。
2.資金分配不及時,利用資金分配權撈取人情、收取財物等;8.滯留、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等情況,從專項資金中提取工作經費等;11.項目完成驗收后未開展績效評價,項目環境效益指標未完成;
12.項目統籌謀劃不夠、審核把關不嚴、項目儲備不足。
1.電話投訴舉報: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可撥打0797-7261900反映。
2.信件投訴舉報:可將信件郵寄至瑞金市象湖鎮瑞明路—贛州市瑞金生態環境局辦公室,或發送至電子郵箱(rjhbj@163.com)。
贛州市瑞金生態環境局
2023年1月12日